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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千元礼品卡乌龙事件,消费者的补偿都到位了吗?

来源: 河北省消协  
2019-02-27 17: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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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猫Gap礼品店千元卡半价购?

  BUG!

  2018年12月10日上午十时,天猫商店“GAP礼品卡专卖店”推出一款GAP电子礼品卡,商品详情上显示为98折优惠。

  不过,因为商品价格设置失误,1000元的电子礼品卡均以490元的价格出售。 ↓

  豆瓣网友“星星眼”称,该商品在下架前销量超过50000件。以此估算,预计GAP的损失超过2500万元。

  下单后,礼品卡失效

  说法呢?

  有部分消费者收到了充值成功的短信,账户上也显示有1000元金额,但是无法使用,就连此前账户已有的余额也不能使用,账户被冻结。有用户表示:“这种行为与入室抢劫有什么区别?”

  补救措施:二选一

  换卡、退卡?

  补偿的礼品卡是诚意还是促销?

  事发3天后,消费者才收到机器统一回复,给出该事件的解决方案,要求消费者在“同意换卡”(即接受500元面值的礼品卡)或“同意退卡”(即退款)之间做选择,GAP会补偿面值50元的礼品卡,无其他解决方案,且不论用户回复什么,系统均默认用户选择了“同意退卡”。

  (消费者收到的客服回复,未同意退卡也默认选择“同意退卡”)

  有消费者表示,50元面值的礼品卡只能购买指定商品(袜子),100元面值的礼品卡只有购买两件衣服才能用,均需要再补贴一些钱,显得“毫无诚意”。目前,仍有很多消费者反馈未收到退款。

  商家“不认账”?消费者“自愿配合”?

  有法律支持吗?

  此次事件,GAP的声明中一句“设置错误”,就要求消费者配合退款。那么,消费者是否应该配合呢?广东省“1+1”援助律师郑穗军认为,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以电子数据形式确认接受商家的邀约,商家不能随意以设置不当或者设置错误为由,随意取消承诺,否则构成违约。

  依照法律规定,除非有法定理由,合同必须履行,签订合同的时候,由于管理失误甚至市场判断失误,都不能构成毁约的理由。“网络促销活动中的设置不当或者设置错误,本质上属于商家的管理不当行为,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应履行的义务未履行,就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

  郑穗军律师表示,如果活动中混杂了“褥羊毛”的牟利行为,在掌握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商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而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商家没有征求消费者的同意,擅自给出了撤销合同或者变更合同的表示,消费者有权向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词:GAP,礼品卡,乌龙事件,消费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