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日报》消息,近日,中央批准:胡焯同志任甘肃省委委员、常委。公开简历显示,胡焯此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胡焯同志简历
胡焯,男,汉族,1963年3月生,江西永新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副总警监。
1981—1983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3—1992年江西省公安厅三处干部、科员、副科长。
1992—1997年江西省公安厅户政处秘书科科长、副处长。
1997—2000年江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副总队长、户政处副处长。
(1996—1998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2000—2003年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调研员、副总队长。
(1999—2001年江西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2004年江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2004—2005年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局长。
2005—2011年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8.06任)、市公安局局长。
2011—2015年江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0—2011年江西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2015年江西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5—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8—甘肃省委委员、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