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姚茜)据《辽宁日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陆治原同志任辽宁省委委员、常委。简历显示,陆治原此前担任陕西省政府副省长。
陆治原同志简历
陆治原,男,汉族,1964年8月生,陕西省绥德县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会计师。
1984.09—1988.08在陕西财经学院财政系财政专业学习;1988.08—1990.09在陕西省延安财经学校任教;1990.09—1993.07在陕西财经学院财政系财政专业学习(研究生);1993.07—1995.03在西安市财政局预算处工作;1995.03—1997.05任西安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1997.05—1998.09任西安市财政局收费管理处处长;1998.09—2000.11任西安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2000.11—2002.07任西安市财政局副局长;2002.07—2005.02任西安市阎良区委副书记、区长(副厅级);2005.02—2005.11任西安市阎良区委副书记、区长,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2005.11—2008.08任西安市阎良区委书记,其间于2003.09—2006.11在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习;2008.08—2010.06任西安市灞桥区委书记,其间于2009.12—2010.06兼任西安纺织城区综合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2010.06—2011.08任榆林市委副书记;2011.08—2012.01任榆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12.01—2015.06任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2015.06—2016.02任渭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2016.02—2017.02任渭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7.02—2018.01任渭南市委书记;2018.01-2018.09任陕西省政府副省长;2018.09辽宁省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