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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至少17个“大老虎”被检方提起公诉

来源: 检察日报  
2018-07-26 10: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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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北京7月25日电(全媒体记者徐伯黎 李春薇)记者统计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权威发布发现,2018年初至7月5日,至少已有17个“大老虎”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1

  李云峰

  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

  李云峰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李云峰利用担任中共江苏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张文雄

  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

  张文雄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张文雄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怀化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和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张文雄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

  孙怀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常务委员、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

  孙怀山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孙怀山利用担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主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委、中共中央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

  李文科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副主任

  李文科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李文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农牧业厅副厅长、农业厅厅长、营口市市长、中共铁岭市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文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数罪并罚。

  5

  孙政才

  第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

  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政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政才,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孙政才利用其担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6

  苏树林

  中共福建省委原副书记、福建省人民政府原省长

  苏树林涉嫌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苏树林利用担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苏树林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在收购油田项目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卢恩光

  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

  卢恩光涉嫌行贿、单位行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卢恩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卢恩光为其实际控制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

  王银成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

  王银成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王银成利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项俊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席

  项俊波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项俊波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

  杨崇勇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

  杨崇勇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杨崇勇利用其担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1

  虞海燕

  中共甘肃省委原常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

  虞海燕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虞海燕利用其担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厂长、酒钢集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中共兰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

  魏民洲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魏民洲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魏民洲利用其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中共西安市委书记、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3

  刘善桥

  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原副主席

  刘善桥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刘善桥利用其担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黄冈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4

  陈旭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

  陈旭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陈旭利用其担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5

  姚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

  姚刚涉嫌受贿、内幕交易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姚刚利用其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其在履职中获悉的内幕信息,进行相关股票内幕交易,获取非法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6

  陈树隆

  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

  陈树隆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陈树隆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副市长、市长、中共安徽省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不正确履行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并向他人泄露该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7

  张化为

  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

  张化为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张化为利用其担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第一企业金融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孙政才等15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

  检察日报深圳7月25日电(全媒体记者姜洪郑赫南史兆琨闫晶晶)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获悉,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孙政才等15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据悉,检察机关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完成各级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整体转隶工作。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依法对孙政才等15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与监委的协调衔接机制,最高检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共同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清单。

关键词:打老虎,公诉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