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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插亲信经营“小金库” 杭州一刑侦大队长被判刑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张煜欢 孙文晓
2018-06-28 15: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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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诸葛敏。杭州市纪委提供

  曾参与过不少大案要案的调查,也有过在歹徒面前英勇无畏的光荣事迹,如今却知法犯法,倒在糖衣炮弹面前……27日记者获悉,杭州市纪委公布了一起特殊的贪腐案细节,曾是业务骨干的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诸葛敏迷失本心步入政商关系“雷区”,终自食恶果。

  2017年9月,杭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杭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江干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诸葛敏涉嫌违纪违法。纪检监察组经过初核后,决定对诸葛敏采取禁闭措施,并对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工作很努力,但胆子太大。”在执纪审查过程中,纪委办案人员对诸葛敏的印象,除了业务精干、反侦查能力强,剩下的就是贪婪、毫无敬畏之心。尤其是在晋升为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后,更是有一种“谁怕谁”的心态。

  2013年,诸葛敏在当地城东派出所担任所长期间,认识了老板黄某。黄某在该派出所辖区内开了一家棋牌室,因为从事的行业是公安机关特殊管理行业,于是,他开始公关诸葛敏。二人经常一起出入餐饮店、娱乐场所,甚至外出旅游。

  “熟悉了以后,他觉得可以进一步控制和支配黄某,两人谈不上真正的朋友。”据办案人员介绍,凭借手中的权力,诸葛敏对黄某平日里耀武扬威,彼此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关系。

  2013年下半年,诸葛敏出资50万元,要求放在黄某处放贷收息,月息高达5%。后来因为黄某资金紧张,利息支付一度中断。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间,诸葛敏实际共收受黄某支付的利息56万元。

  事成之后,诸葛敏开始醉心钻研“生财之道”。2017年4月,诸葛敏和卢某(另案处理)、黄某合作投资蓝创园公寓、食堂项目,约定诸葛敏和卢某各投资80万元,三人均分了黄某名下的50%股份。截至案发,该项目尚未有营利和分红。

  据了解,在诸葛敏案件中,辅警孙某也是一个关键角色。2014年,诸葛敏担任城东派出所所长期间,孙某是诸葛敏的专职驾驶员,是诸葛敏比较信任的下属,两人除了工作上的关系,私交也甚好。

  2016年6月,诸葛敏担任彭埠派出所所长,却让只有小学文化、没有任何财务管理经验的孙某负责派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管理“小金库”,资金使用都由诸葛敏一人说了算。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让诸葛敏不能自持,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他不仅买豪车、穿名牌、拎名包,还经常出入高级酒店和高档娱乐场所。为维持高消费的生活方式,诸葛敏只能不断动用“小金库”中的资金。

  2016年7月开始,诸葛敏指使孙某虚构协警工资、保安费以及各种名目的补贴,从彭埠街道及下属社区骗取公款。打款时有些公款通过保安公司走账,有些则直接打到了诸葛敏实际控制的银行卡上。

  经法院审理查明,诸葛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66.2万元。2018年5月25日,诸葛敏因犯贪污罪,被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关键词:小金库,杭州,刑侦大队长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