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今日表示,2018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整治。2019年底前,全国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要全部完成整治。
中新社记者孙睿摄
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目前我国多个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威胁老百姓生活安全,请问生态环境部有哪些措施来保护饮用水源?此外,生态环境部上个月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2018年3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目前排查主要发现了哪些问题?
对此,张波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都专门针对饮用水源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也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总体来看,主要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各地要按照有关的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科学合理的划定保护区的范围,保护区划定是水源保护的基础,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负起这个责任。保护区划小了不行,划大了也不行,不划更不行。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地方要么是划小了,无法有效保护水源水质;要么是太随意划大了,监督管理没有可操作性。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保护区划定以后就是生态红线了,我们现在生态红线的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就是其中一类。各地要做好“守退补”的工作,所谓守,就是一旦科学合理划定这条红线,就要坚决的守住它,绝不能建设有污染破坏生态环境有重大环境风险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允许的项目,一定要守住这条红线。所谓退,就是由于历史原因,已经在里面的违规项目,要创造条件退出来。当然这里面情况就非常复杂,比如原来先有的企业,然后职工多了,家属多了,逐渐形成了一个城镇、城市,然后又在周边找了一个水源地。先有了企业,后有了水源地,而且已经形成了城市区,要退出来非常困难。
由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暂时难以退出的,一定要采取生态补救的措施,不能放任自由。在这方面各地要有底线思维,要么你调整饮用水源地,要么你要想办法把威胁水源的项目退出来,在这点上非常考验地方政府保护优先、实事求是、统筹兼顾、依法行政的本领,总归要有所担当。
他介绍,2016年—2017年这两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执法的专项行动,在这个专项行动中,对地级及以上城市319个水源地共计排查发现了490个问题,这些问题截止到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一大批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个是很不容易的,我曾经到现场看过,的确是水源地里面有一些老大难问题,过去想解决而解决不了的这次都得到了有效解决。我们的环监局牵头负责这项工作,他们做的是很好的。
他进一步指出,今年生态环境部还将联合水利部,督促各地开展水源保护区的“划”(划定)、“立”(标志设立)、“治”(违法问题整治)三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国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方案的要求,2018年底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要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整治。前两年是地级以上,今年要完成县级以上,那么长江经济带以外的其他地区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的整治。2019年底前,全国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要全部完成整治。毫无疑问这是一场非常艰巨的攻坚战,期待这场攻坚战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