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石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对外发布,邢台圣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曾在长安区设立群众投资点,吸收公众存款约5000万元左右,因该公司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已经无力偿还投资者利息和本金,该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为此,公安部门希望受害群众准备以下材料,尽快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案。
1.借贷合同、收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退还群众)。
2.提供投资时和返利时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
3.通过银行缴纳投资款的需要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退还群众)或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返利卡的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
4.合同或合约上的姓名为报案人本人的,需要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合同或合约上的姓名与报案人不一致的,由合同或合约签约人亲自手写情况说明(说明不能亲自报案的原因及委托何人代办报案事宜,签字并按手印),并提供签约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