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规模达497亿元,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安排专项资金16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其中60亿元专项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
据了解,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保障燃煤锅炉整治、散煤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其中60亿元专项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 尤艳馨表示,为规范资金管理,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资金分配公平性和使用绩效,环保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专项资金季调度,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并加强审计监督,参照审计署的模式,对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