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包括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罗东海在内的4名厅级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断崖式”处理。
据介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衡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罗东海,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辉,郴州市政协原主席刘广明,省住建厅原副厅长王智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罗东海在担任衡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等职务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从事金融活动提供便利。
李辉在担任耒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衡山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
刘广明在担任郴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
王智光在任省建设厅副厅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罗东海同志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中共衡阳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给予李辉同志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给予刘广明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正处级重新确定退休待遇;给予王智光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