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衡水日报》消息,9月19日,衡水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吕志成为代理市长。会议决定:接受王景武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
此前,省委决定:王景武同志任衡水市委书记,不再担任衡水市市长职务。
吕志成,男,汉族,1966年12月生,邢台广宗人,1996年5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
1986.09-1990.07南开大学金融专业学习。
1990.07-1995.06中国人民银行邢台中心支行外汇办科员。
1995.06-1996.03中国人民银行平乡县支行副行长。
1996.03-1996.08中国人民银行宁晋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1996.08-1998.11中国人民银行宁晋县支行行长(其间1997.04-1998.10在天津财经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11-2001.02中国人民银行邢台中心支行内审科科长。
2001.02-2003.04邢台市清河县副县长。
2003.04-2006.02邢台市清河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02-2006.04邢台市桥东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6.04-2011.08邢台市桥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08-2012.01邢台市威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12.01-2013.04邢台市威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4-2015.07邢台市威县县委书记。
2015.07-2015.08衡水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5.08-2016.11衡水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11-2017.09衡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衡水工业新区(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
2017.09-衡水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