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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河北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
连续四年处于“2”以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秀娟 2017-07-27 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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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河北鲜菜、猪肉、鸡蛋价格下降,共影响CPI下降0.68个百分点。记者 张秀娟 摄

  长城网7月27日讯(记者 张秀娟)从7月27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联合举行的2017年上半年河北省国民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半年,河北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4%,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上半年,河北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4%,从近年情况看,连续四年处于“2”以下,属于温和上涨,低位运行。从上半年CPI月度间的变化上,同比涨幅均在2.3%以内,环比波动幅度在2个百分点之间,保持了总体稳定。

  食品价格下降主导了CPI涨幅的回落。上半年河北食品类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由升转降,下降1.8%,拉动CPI下降0.39个百分点,是CPI涨幅回落的主导因素。其中鲜菜、猪肉、鸡蛋价格下降明显,同比分别下降13%、8.5%、15.5%,共影响CPI下降0.68个百分点。

  非食品类价格上涨较快。上半年非食品价格上涨2.3%,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1.4个百分点,拉动CPI上升1.78个百分点,是推动CPI上行的主要力量。分类看,工业品价格上涨2.1%,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1.9个百分点,其中汽、柴油价格分别上涨12.6%和14.1%,以居民用煤为主的其他燃料价格上涨10.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7%,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1.4个百分点。金融保险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服务均有所上涨,三项合计拉动CPI上涨0.59个百分点。

  翘尾因素影响大于新涨价因素。据测算,上半年CPI同比1.4%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占0.38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占1.02个百分点,翘尾影响为72.9%,明显大于新涨价因素影响。

  涨幅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排位居中。上半年,河北CPI上涨1.4%,与全国持平。在全国31个省、市、区由高到低的排序中居第14位。与周边省市相比,低于天津(同比上涨2.5%,下同)、北京(2.0%)、山东(1.5%),高于内蒙古(1.3%)、河南(0.9%)、辽宁(0.9%)、山西(0.9%)。

关键词: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