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检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办学校及幼儿园、国有医疗单位等,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侵害损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行为。
2.对我省开展常态化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意见建议。
二、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2.提倡实名举报,鼓励提供有价值的视频、音频资料,实名举报的请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
3.对不属于本次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我们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4.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要表述清楚。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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