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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保障能力达全国先进水平
——《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解读①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马彦铭 2017-03-21 1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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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药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5类产品,简称“四品一械”)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利益问题之一。为进一步提升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全省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作为全省重点专项规划,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规划制定的背景如何、明确了哪些新目标?省食药监局有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十二五”期间,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十二五”期间,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监督、技术支撑、法规制度、质量标准、应急管理和社会共治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检验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全省食品及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得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保持较高水平。药品监督抽验行政区域覆盖面,市级以上达到100%,县级达到50%。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县(市、区)报告比例达到85%以上,群体性、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处理率均达到100%。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率达到100%。河北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改造提升和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稳步推进。

  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完成了省市县三级专网、视频指挥系统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计算机房一期等基础硬件项目;开发完成了省本级食品药品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四品一械”抽检信息系统以及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预包装熟肉制品四大类食品电子追溯系统;搭建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药安食美”社会共治平台,提升了食品药品综合监管效能和管理水平。

  综合考核评价深入开展。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药品安全纳入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出台了《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并逐级开展了考核评价工作。

  各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部署开展了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组织石家庄市、唐山市、张家口市开展了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组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滦平县、玉田县、曹妃甸区开展了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网格化”监管试点及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等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支撑、社会共治、责任落实、制度保障“四大体系”,先后制定实施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规定》等60余项监管制度。

  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打建结合、打扶并举”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继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聚集区整治提升、农村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清死角、打窝点”以及豆制品、酒类、肉类、桶装饮用水、银杏叶制剂、体外诊断试剂等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围剿态势,并坚持每季度进行新闻发布,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针对农业源头生产恶意添加禁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物质,豆制品生产企业添加剂、食用明胶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风险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完善检测机制,实施“四统一”(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运用)工作规范,形成了科学完整的工作机制。强化预警交流,建立了9个乳品安全预警模型。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实现县级全覆盖。

  到“十三五”末,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尽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比较明显的提升,但也应当看到,当前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仍处在问题“多发期”与监管能力“薄弱期”两碰头的特殊时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保障能力距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不小的差距。

  产业整体素质和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不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多发易发的态势仍未根本改变,风险隐患不容低估。

  监管体系仍不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仍较突出。

  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态势尚未完全形成,群众消费的安全感以及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满意度不高。

  规划明确提出我省“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省“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监管执法方面。全面实施全过程监管,坚决实行重典治乱。科学合理划分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建立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与评价系统,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评价率达到100%。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能力建设方面。到“十三五”末,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覆盖全省100%食品生产企业和85%以上食品经营市场,覆盖100%的食品类别;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县(市、区)报告比例达到90%以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县(市、区)报告比例达到90%以上;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到50份/百万人。

  监管保障方面。开展全员分级分类培训,全省监管人员年度参训率不低于90%。切实加强执业药师服务能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层机构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率达到80%。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设置的派出机构,主要业务用房达到相关建设标准,满足执法基本需要。

  社会共治方面。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到“十三五”末,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源头治理方面。高效、安全、经济和环境友好农药使用量占75%以上,高毒、高残留品种降至2.5%以下。力争“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7%以上,农业标准化普及率达到70%,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基本覆盖全部农业县(市、区)。

关键词:河北省,十三五,解读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