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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大气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冬季将错峰生产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孙会芳 2017-02-20 17: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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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峰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

  石市政府日前出台意见,统筹工业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冬季需要错峰生产。

  意见指出,目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冬季采暖期,静风小风频率高,逆温日数增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生产、生活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叠加,造成空气污染加重,雾霾天气频发。冬季采暖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频繁启动,也给工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不利影响。

  错峰生产的行业范围: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建陶、钙镁、炭素等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的所有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医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工业企业。

  错峰生产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

  水泥、铸造(不含电炉)行业工业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实行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期间,钢铁、焦化、玻璃、建陶、钙镁、炭素等大气污染排放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其具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及设施,在正常生产负荷的基础上,压产50%以上;医药、化工、家具、包装印刷等行业工业企业的具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生产工序及设施,在正常生产负荷的基础上,压产40%以上。承担保民生供热任务的工业企业,剔除供热部分后,其他生产能力要按规定实施压产。

  市气水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错峰生产企业名单和压产比例。

  每年3月份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工业企业上年度冬季采暖期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采暖期期间各企业工业用电量、工业产量和生产排放量,要逐企业核查。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键词:大气,污染,冬季,工业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