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晋州市商业大楼经理韩喜茂违规公款支付私家车费用问题。韩喜茂将其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2840元在单位财务报销,韩喜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井陉矿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李健公款送节礼问题。李健公款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节礼,李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正定县牛家庄村党支部副书记王计锁违规为其子大办婚事问题。王计锁在为其子操办婚宴时,宴请桌数超过省市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王计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家庄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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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关键词:石家庄,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责任编辑:刘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