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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增设新法庭专审环境资源案件

长城网 作者:孙泽恒 杨帆 郝军生 马聪文 2016-10-22 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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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马聪文供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马聪文供图

  长城网10月21日讯(记者 孙泽恒 通讯员 杨帆 郝军生 马聪文)10月19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廊坊中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有关情况。

  会上,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介绍了增设的新机构民四庭,它是经廊坊市编办批准成立的内设业务机构。设立民四庭的目的是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这是贯彻中央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期下日益增长的环境资源司法新要求以及上级法院要求的一次实际行动和举措。

  据了解,新设民四庭共有6名工作人员,全部是经过筛选、有较丰富的审判经验的业务骨干。民四庭的具体工作职责及管辖范围为归口审理及管辖本院涉环境资源类的民事、刑事、行政一、二审案件。具体而言,凡属于涉及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利用资源开发及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等案件,不论属于民事、刑事、行政哪类性质,均由民四庭负责审理。

  此外,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和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保护的犯罪。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案件和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等涉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依法及时受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土地、矿产、草场、林场、渔业、水、电、气、热力等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和侵权案件。依法支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开展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受理审查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案件,对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助推政府其工作部门开展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积极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联席会制度或协调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形成工作联席会或协调联动执法办案机制,相互之间加强沟通、紧密联系,做到无缝对接。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的舆论宣传,通过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进一步宣传环境资源保护知识确立正确的环境资源保护理念。定期召开案件发布会或新闻宣传发布会,对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和公众进行通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旁听环境资源案件的庭审。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社会公众生活影响的重要性。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廊坊,法院,环境资源,案件

责任编辑:刘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