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河北新闻频道 >> 新闻调查

文安为高校毕业生送创业"红包" 最高提供40万贷款

长城网 作者:孙泽恒 高志亮 王猛 2016-10-19 08:30:0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图片源于网络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廊坊10月18日讯(记者 孙泽恒 通讯员 高志亮 王猛)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文安县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送七大“红包”:见习补贴政策、社保补贴政策、贷款贴息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政策、求职补贴政策、培训补贴政策。

  据了解,文安县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且为微利项目)、网络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最长不超过2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含社会组织,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园区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可按100平方米以下的(含100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3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5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对省内行政区域的高校,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或烈士子女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求职补贴;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参加技能培训的还可免费享受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文安,毕业生,创业,补贴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