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河北新闻频道 >> 时政要闻

河北省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坚决制止暴力伤医等行为

长城网 作者:张淑会 2016-08-26 08:34:1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等9部门联合出台《河北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依法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工作方案,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机构的报警求助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坚决制止,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必要时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对在医疗机构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焚烧纸钱、堵塞大门或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公安民警到场后,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坚决予以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分子要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生的打砸医疗机构等违法犯罪活动,要迅速组织足够警力控制现场,坚决果断制止;对组织指挥策划的首要分子,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深挖幕后,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纠纷,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医托”“号贩子”。人民检察院对伤医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快捕快诉。对重大涉医犯罪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应当依法监督纠正。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判,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判决结果依法公开。

  在加强警医联动,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方面,医疗机构应健全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完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来源: 河北日报

关键词:河北省,涉医违法,专项行动,暴力伤医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