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为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大力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我市设立引导基金并出台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转化成果库中科技企业的成果。 据了解,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其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捐赠资金、引导基金的投资分红及退出收益等,不以盈利为目的。 引导基金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子基金,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转化成果库中拥有科技成果的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并在约定期限内退出。 市科技局负责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小巨人等企业信息库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择优向子基金推荐投资项目。据介绍,引导基金一般通过到期清算退出,特殊情况下可通过上市、股权转让、股权回购等市场通行做法实现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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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