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等17家旅游度假区获批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日前发布的公告称,吉林省长白山旅游度假区等17家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的要求,批准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公告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吉林省长白山旅游度假区、江苏省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江苏省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江苏省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浙江省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浙江省太湖旅游度假区、浙江省湘湖旅游度假区、山东省凤凰岛旅游度假区、山东省海阳旅游度假区、河南省尧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湖北省武当太极湖旅游度假区、湖南省灰汤温泉旅游度假区、广东省东部华侨城旅游度假区、重庆市仙女山旅游度假区、四川省邛海旅游度假区、云南省阳宗海旅游度假区、云南省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等17家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的要求,批准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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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江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