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市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昨日上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将在家具制造等5大行业的2000家企业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本市也成为全国首个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的省市。 差别化收费标准相差四倍 此次北京市首批涉及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的5大行业分别为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电子行业。今后还将扩大至餐饮业。 在具体收费标准上,将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一般为每公斤20元。但对于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然而,经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则降为每公斤10元。这意味着,收费标准最高与最低相差四倍。 排污费纳入本市专项资金 针对具体征收办法,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将由区县负责征收,征收程序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污费相同,分为申报(已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审核、核定(计算)、送达、缴费、对账等6个步骤。排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纳入本市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该资金重点支持排污单位实施环保技术改造等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违反排污费征收相关法规的,由环保部门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等法律法规,采取责令限期缴纳、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将减少 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具有较高蒸汽压、较强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它在环境中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是影响本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其中部分种类的挥发性有机物是含有毒性的致癌物。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措施将有利于推进相关企业加快调整转型,实施水性漆替代油性漆、有机废气治理等环保技改工程,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VOCs,二次污染物,油性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