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第21天:遇难人数上升至159人
9月1日,天津港爆炸事故进入第21天。记者从事故现场新闻中心得到消息,截至9月1日15时,共发现遇难者159人,已确认身份159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2人,民警11人,其他人员53人。 目前,尚有14人失联,其中包括公安消防人员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8人,其他人员5人。 此外,记者从新区宣传部了解到,截至目前,受“8·12”事故影响的滨海新区各家银行网点已全部恢复营业。受灾区域银行机构库款、票据安全可控,资金供给正常,能够保证受灾企业和群众随时支取,未发生挤兑现象,金融秩序稳定。 环境监测方面,8月31日0点至24时期间事故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事发地警戒区外10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和8个环境空气流动点位中,部分点位检出氰化氢、硫化氢、氨、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但均未超标;其余各点位各项污染物均未检出。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方面,事故区域周边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处于一级优水平。 水质监测结果显示,8月31日0点至24时期间,共现场采集水样53个,累计共有28个点位检出氰化物,4个点位氰化物浓度超标,全部属于警戒区内污水点位,超标浓度为0.733-16.2mg/L,超标倍数为0.47-31.4倍。事故周边区域地下水1个监测点位中氰化物浓度为0.007mg/L,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海水 6个点位均有氰化物检出,浓度在0.0006-0.0008mg/L,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Ⅰ类水质标准。 重点区域特征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24个监测点位中累计18个点位检出挥发性有机物,12个点位检出氰化氢,浓度值均达标;各点位均未检出氨、硫化氢。 |
关键词:环境空气监测,天津港,氰化物,海水水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