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31个省份均实现2014年度污染物减排目标
201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保部今日发布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的公告。经考核,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原中电投、神华8家中央企业均实现年度减排目标,认定为通过考核。 公告指出,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氨氮排放总量238.5万吨,同比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74.4万吨,同比下降3.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078万吨,同比下降6.7%,四项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氨氮接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超过序时进度。 公告显示,经考核,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原中电投、神华8家中央企业均实现年度减排目标,认定为通过考核。 |
关键词:环保部,污染物减排,企业转型 |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