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未来非收费公路是主体 占公路总里程97%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今日表示,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非收费公路是主体,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 交通运输部今日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相关内容。 关于修订的原则和目标,魏东表示,此次修订的理念是基于“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重点解决提升高效率服务、保障养护资金稳定来源、使收费公路政策可持续发展和规范管理问题。修订的思路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收费公路的发展政策,规范公路管理,强化社会服务,促进建立收费公路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具体遵循了四个原则:一是“用路者付费”原则。通过税收提供均等化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主要由公共财政保障建设和养护运营管理的资金需求;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为特定群体提供效率服务的收费公路,未来收费公路将基本为高速公路。 二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原则。完善制度设计,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提高政府收费公路的偿债能力,确保政府性债务的正常偿还。 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原则。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规范的特许经营制度、合理定价,保障合理的投资回报,从而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原则。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将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及良好的路况和服务水平。 魏东指出,通过修订要努力达成以下目标: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兼顾和保障不同用路群体的权益,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差异化公路通行服务。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非收费公路是主体,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通行服务。 |
关键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建设,交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