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模范城市被摘牌后该怎样救赎?
原标题:环保模范城市被摘牌后该怎样救赎? 不久前,环保部对安徽马鞍山市进行了调查,被抽查的25家企业中,19家存在未批先建、渗坑偷排等环境违法现象,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2万吨渗滤液渗漏至场外土坑内,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为此,环保部直接对这座“环保模范城市”亮出了摘牌警告。(6月30日央视) 一座被国家部委确立的“环保模范城市”,在使足劲获得了这块“绿色”招牌之后,却没有倍加珍惜,因众多企业违背环保要求等因素而被环保部摘牌。这是一声刺耳的信号。是向地方坚持粗放式发展,片面政绩观、环保不力而发出的纠错信号。 曾几何时,“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一经获得,即一劳永逸。有的甚至是为了获得环保模范城市而不惜造假,临时突击抓绿化、美化环境、修临街的“遮羞墙”,有的还限制一些日常性的活动以百分百保障城市的绝对清洁,等等。而一旦获得“环保模范城市”之后,就缺少了继续维持这块招牌的动力和压力。如今,环保部针对马鞍山市的实际,果断出击,摘掉马鞍山市的“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不吝是对马鞍山,或者也是对其他城市的一通警钟、一次鞭策。为了“环保模范城市”要付出,维持这项殊荣更要付出,不间断全方位的付出才是应有之义。 “环保模范城市”,不单单是一项称号,更是一种宜居状态,是对群众良好生活环境的一种担当,应该始终处于“进行时”,而非属于“完成时”,只能更好,而没有最好,更不能只退不进,失掉“环保模范城市”的底线。 环保部摘掉马鞍山市“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也约谈了该市市长,但这不是也不应是环保行动的句点。摘牌是一次他救和马鞍山市自我救赎的开始。除了环保部要继续加大对马鞍山市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的查处力度,马鞍山市更要“奋发图强”,增强自身存在环保欠账的内生动力,知耻而后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帮助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政府相关部门在整体规划中也要强化环保措施和政策上的投入,明确部门责任。企业存在环保违规行为,也必然存在着行政监督不力甚至是纵容的可能,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尤其要有守土有责,一荣俱荣、一耻俱耻的意识。 环保法要“长牙齿”,还要“真咬下去”。要高举起板子,更要重重落下。要惩处不法行为,也要给出光明的正确方向和路径。罚不是目的,老百姓能够生活在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宜居环境中才是真正的目的。马鞍山市被摘“环保模范城市”,当是马鞍山市成长中的教训,也不失是其他城市成长的镜鉴,期待有利于每一座城市环境的改善和提升,有利于增强城市主政者的守土意识、环保意识,提升环保政策的科学性、严苛性和持续性,在环保方面实现自我纠偏,自我救赎。 文/张立 |
关键词:环保模范城市,环保法规,环保措施,城市成长,环保意识,偷排,环境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