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晒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新闻观察员 洪珊 记者 王妍)各执法部门究竟有哪些执法权力,每一项权力的执法主体到底是谁?昨天(28日),东城区公开2015年版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边界。清单显示,该区行政处罚权力共3978项。 据了解,东城区新的权力清单与以往行政处罚权力相比实现了“四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梳理、统一审查、统一编码。 新的权力清单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同一违法行为在东城区,乃至全市适用的处罚名称、依据、种类、流程是一样的,避免了“同事不同罚”现象的出现。 同时,随着权力清单的公布,百姓可以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进行比对,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方便百姓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经梳理,东城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含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共48个,行政处罚权力共3978项,其中以区政府为主体的行政处罚权力84项;以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的行政处罚权力2项;以各委办局及其他机构为主体的行政处罚权力3892项。 东城区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权力清单明确了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力,明确了每一项权力的执法主体。执法部门必须在公布的权力清单下执法,避免权力滥用和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有利于对政府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
关键词:权力滥用,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权,观察员,具体行政行为,执法主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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