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令”中四人来自广州 最长已出逃15年
中新社广州5月20日电 (王华 战成)红色通辑令中有4人来自广州,出逃时间最长已达15年。广州市纪委在2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已开展选人用人责任倒查机制试点。 在中国公布的“全球辑贪”红色通辑令百人名单中,有4名来自广州:原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吴权深,涉及受贿,可能逃往地几内亚比绍;原广州市交警支队民警郭洁芳(其夫已因受贿被判死缓),涉受贿,可能逃往地澳大利亚;原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其女已被立案查处),涉受贿,可能逃往加拿大。此外,原交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刘昌明,涉及违规放贷98亿,可能逃往新加坡、美国。 其中,外逃时间最长的郭洁芳于2000年出逃,至今已有15年。而最“奇特”的是王雁威,他于2013年6月突然留下一张病假单,随后“失联”,广州市纪委在80多天后确认,王雁威涉嫌严重经济违纪,已畏罪潜逃。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20日表示,对追逃工作,广州市纪委主要是配合上级机关,及时掌握外逃人员信息和动态,按照纪律要求不能越权发布任何情况。他强调,腐败分子没有安全岛,反腐败是世界性共同课题,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把他(她)缉拿归案。 梅河清透露,广州市纪委联同市委组织部于去年9月出台选人用人责任倒查机制方案,先后选取了4个县级市(包括白云)、9个市直部门作试点。对46名倒查对象开展选人用人问题责任倒查,对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10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行政撤职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诫勉约谈3人次,并案处理2人次,起到良好的监督效果。(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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