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义闯:骂人女导游的“委屈”不可小觑
原标题:徐义闯:骂人女导游的“委屈”不可小觑 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而当事女导游接受专访则表示:“骂人不对但确实有‘委屈’”。(5月4日《京华时报》) 对于旅行团游客购物中的“抠门”,云南女导游陈春艳当场“发飙”,责骂游客没“良心”、没“良知”,被上传网络,引发公众的一致讨伐,缘由恐怕一方面在于如此经历很多人都能感同身受,从被地导接到的“如沐春风”到购物不充分被导游“冷脸相向”的阴晴两重天,着实让人觉得做了亏心事般的“羞愧”,另则旅游被“旅购”是长期困扰国内旅游市场的一个公开的秘密,而本值得期待新《旅游法》落地改变这一现在的期待显然又一次落空。骂人女导游为自己的一时“暴口”付出了应有的沉重代价,但止于处罚旅游公司和吊销当事人从业资格的事后处理,若不彻底反思和整顿混乱的旅游市场,效果恐怕就止于“杀鸡儆猴”的游戏罢了,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委屈”不加以解决,伤害到的肯定是整个旅游行业的本身。 目前,国内旅游业乱象症结之一就是低价恶性竞争,而造成如此局面至少有三重因素:其一是旅游从业门槛把关不严,导致旅游单位“鱼龙混杂”,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公司为招揽游客不惜采取低价游,甚至是免费游,而“羊毛总归出在羊身上”、“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付出的总要挖空心思在游客的购物消费上挣回来;其二是缺乏对旅游从业人员规范有效的保障和监管,导游人员某种程度上成了“自由职业者”,有的简直成了旅游公司的“业务员”,低底薪或无底薪迫使导游人员想方设法为自己挣“回扣”、拿“提成”,而游客消费购物无疑是最直接的获取回报的方式;其三是各地发展旅游心切,对促进旅游业健康和谐发展缺乏必要的长远规划和管理,也是导致目前旅游市场乱局的重要推手之一。 实际上,无论是国家的立法层面还是民众的直接感受,打击旅游市场混乱局面的力度就不断在增大,比如2014年出台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就明确禁止旅游公司采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旅游行为”及“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支付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等。那么,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之下,除谴责处罚涉嫌辱骂游客的女导游之外,不得不对当地旅游执法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提出质疑,如果监管到位,总不至于发生如此令游客尴尬,当事人有是满腹委屈的羞愧事了。 女导游的“委屈”源于整个旅游市场混乱多重因素所造就,也是对相关法律执行不到位,监管乏力的直接的“受害者”,这需要对自身素质底下付出“代价”,更需要整个行业的彻底整顿和严加监管,确保如此“委屈”不再重现! 稿源:荆楚网 |
关键词:委屈,导游服务费,导游人员,游客,骂人,履职能力,旅游法,自由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