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双号限行:如果常态化会否突破法治红线?
北京市政府官员日前提出,政府部门正在对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进行论证。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一些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绕不开当下的很多法律障碍。单双号限行常态化作为一种行政措施,是否有法律依据至关重要,关系到政府是否依法行政,也关系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宪法实施的精神能否真正落实到位。 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是否违背宪法精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认为,按照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政策一旦实施,意味着汽车有一半的时间不能行驶,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而车辆的折旧、维护还按全年交纳,这对公民财产权益构成损害。 张翔表示,尽管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为公共利益而牺牲个体利益,前提是依照法律规定。尽管我国关于交通、环境等相关法律有限制汽车行驶的规定,但均为临时性规定。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属于长期政策,目前从法律上尚无明确依据。 “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法律的例外规定。那么,这种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一定要向老百姓展示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菡认为,“APEC蓝”是工厂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等多项综合措施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如果想要限行常态化,政府要向公众做出必要说明:政府做出决定的依据是什么?常态化之后雾霾天气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缓解? |
关键词:单双号限行,法治红线 |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