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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周庆华 马晓雷 马建敏 2014-09-04 1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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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一家三口挤在棚户区危楼一套34平方米房间里住了30多年,那里没有煤气、暖气,下水设施也不好。今年搬进了宽敞明亮的75平方米的新楼房,甭提多高兴了。”8月26日,唐山市古冶区唐林新苑小区1楼4门102号的住户窦伯娟高兴地说。近几年,我省每年平均有200多户企业享受到了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让37460户居民受益。

  棚户区改造除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外,还需要更多企业的积极参与,国家对参与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了多项优惠。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并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自去年7月4日起,对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四类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给予减征或免征的优惠政策。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一直以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高度重视对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棚户区改造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共落实企业税前扣除改造支出和各项减免4.5亿元,涉及棚户区改造企业250户。今年以来,已落实企业税前扣除改造支出和各项减免4236万元,涉及棚户区改造企业261户。

  “棚户区改造让我不仅住上了新房,还很快拿到了产权证,以前真是做梦都没想过。”承德市棚户区回迁户刘大妈高兴地说。棚户区改造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每一个环节都马虎不得。在棚户区改造回迁中,承德市双滦区地税局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组建了“移动便民办税”小组,到元宝山社区和部分特殊纳税人家里,面对面解答百姓最关心的棚户区改造回迁和购买经济适用房缴纳契税等税收政策,并现场为656户居民办理了契税缴纳手续,为居民办理房产证出具了税收证明,让这里的居民很快就有了自己的产权证。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河北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