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机动车可在省内异地检验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孙会芳 温慧茹 向辉 2014-08-21 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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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省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车检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石家庄车主10月份就能预约检车啦,并且不额外收取费用。

  背景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的重要法律制度。据统计,全国平均每年检验汽车7000多万辆次,及时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车辆300多万辆。我省在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共计220家,各类检测线452条,承担着全省1615万辆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随着汽车保有量激增,检验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检验工作中的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地方存在的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车排队积压严重、巧立名目乱收费、只收费不检车、检验流于形式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社会影响恶劣。

  车检改革内容

  检验机构社会化

  目前我省汽车保有量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迅猛增长,经省公安厅和省质监局协商,决定取消规划控制数量,也就是说质监部门不再通过规划设置来控制检验机构的数量和布局,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的申请人,获得有关资质并接入设区市交警支队统一联网监管平台后,到省公安厅交管局备案。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防止一哄而上,各设区市及辛集、定州市质监部门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了在用的和已批准的安检机构名称、检测能力和汽车保有量等信息。

  公安机关、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规范检验行为

  交警由“运动员”变“裁判”

  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的职责定位由“查验机动车”调整为“检验监督”,角色定位由“运动员”转变为“监督员”。通过远程核对、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对检验机构的检验活动和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发现通过检验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仅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还要依法对检验机构进行处罚,切实发挥监管职能。

  转变对检验机构的监管方式,由传统的驻站民警监管模式转变为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模式,我省自今年5月1日起,已全部撤回驻站民警,实行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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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机动车,检验,异地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