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房产税立法已开始制定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财税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炮,发挥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三中全会提出一个大的方向,这一次侧重于操作,会有具体的路径和明确的规划。毫无疑问,财税改革涉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凡是涉及利益的问题,改革都会遇到各种阻力,怎样破除阻力,让方案顺利实施,是下一步要面对的问题。 另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透露,根据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当前房产税的立法已经开始制定,草案框架争取年底拿出。而遗产税由于技术上不能成立,现在还不能开征。他还表示,中国现在18个税种中,大部分遵循的都是国务院制定的条例,只有3个税种是全国人大审议立法的,但是人大不应该立即收回税收立法的授权,而是应该制定税收立法的规划,列出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的时间表。同时在适当时候改革税收授权,逐步由现在的全部授权向部分授权转型,建立国务院立主法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的税收立法模式。“这样既解决了我国税收立法全部授权的缺陷,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又给政府留下了灵活调整的空间。” 会议还强调,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改革。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由各地根据中央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安排,因地制宜地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表示,户籍制度改革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一直备受关注。对于大中小城市应该实行有区别、有分类的户籍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由于涉及土地问题,目前这项政策改革只是单向流动,即从农村往城市流动,还没有从城市往农村流动。土地制度改革目前在很多方面进行试点和探索,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等入市等。从长远看,就是要把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关系逐步理顺。 |
关键词:房产税,楼市,房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