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房产税立法已开始制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多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一个突出亮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要取得决定性成果,这次提出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时间应该是有保证的。财税领域改革基本完成后,需要将其上升为法律,现代财政制度才能建立起来。”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而且这次强调,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发挥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这是一个新的高度。此外,三中全会强调建立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这里强调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的问题,比三中全会的规定更加细化。” |
关键词:房产税,楼市,房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