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开了一家便利店,谁知一辆黑色越野车竟冲入店里,导致玻璃大门被撞碎,店内的冰箱、货物等财物被撞。交警支队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证实,这并不是一起因过失造成的交通肇事,曹某的车之所以会冲进便利店,是因为曹某要对一名张姓男子进行报复。记者前天从宝山检察院获悉,曹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提起公诉。
据悉,曹某因为怀疑被害人张某与其妻子有不正当关系,而对张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去年8月21日,曹某驾车送堂哥、侄子回家途中,偶然发现张某在罗店镇市一路一家光明便利店门口打电话,曹某快速直冲向张某,当时车速为每小时33.8-34.5公里,车头左前方将张某撞倒弹开,车子随即冲进林女士的便利店内。
经法医鉴定,张某头部软组织挫伤,左侧枕部皮下血肿,胸腰背部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检察机关认为,曹某为报复特定人员,在具有多家商铺(包括棋牌室、洗车店、便利店等)的公共道路上,快速行车冲撞的行为给不特定的出入人员及不特定的公共财产安全带来危险,且实际造成一家便利店内的财物损失,其行为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记者 姚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