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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通报案例提醒入职者 五类行为侵害年假权

来源: 北京日报  
2013-04-28 09: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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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招4签订“无年假”条约案例:

  张某是一名司机,用人单位提出以车辆限行时间,抵扣司机的年假待遇,双方签订了一份“无年假”条约。在审理中,法官认为张某的工作除了驾驶机动车外,还有车辆维修、协助经理工作等,该公司主张的限行时间抵消年假不能成立。法院最终支持了张某提出的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主张。

  法官提示:

  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享受的法定权利,保持警觉性,一旦用人单位要求签署的文件中有限制、剥夺法定权利的相关内容时,劳动者可以明确拒绝或积极行使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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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年休假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