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根据管理办法,我省在2017年前每亩退耕地补助现金为70元/年。
据了解,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在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后安排的用于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的专项资金。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资金的补助期为:原补助政策到期验收合格后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管理办法规定,我省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根据国家林业部门组织验收的结果,逐年核定。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补助资金发放前,将采取公示、公告等形式,加强退耕农户对补助资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