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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闫漪
记者从唐山市消协了解到,2007年全年,唐山市各级消协受理爱美女士有关美容化妆品方面的投诉334件,占全年投诉总数的2.1%,较往年投诉数量有所上升。且70%到80%的投诉均对人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美脸产品与服务却美出一张张“问题脸”。
祛斑产品竟美出“包公脸”
2007年4月到6月间,唐山市古冶区的李女士在美容化妆品推销人员的极力劝说下,花费596元购买了一套某品牌祛斑化妆品,商家还特别赠送给李女士5次免费皮肤护理。李女士欣然按使用说明每天坚持使用,没想到使用到5月份,李女士的脸部开始变得暗沉,化妆品销售人员解释属于治疗过程中的正常反应。
直到7月份,李女士的整张脸由暗转黑,李女士开始对销售人员的解释大大怀疑。经医院诊断确诊为化妆品皮炎,需要接受医院治疗。为此,李女士多次找到化妆品售后服务却遭到无礼拒绝。对自己的遭遇,李女士后悔不已,无奈只能求助于消协。
根据《消法》相关规定,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销售商品或服务不得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经消协调解,由商家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5万元。
揭露美容背后诸多陷阱
据调查,目前,美容服务和化妆品消费存在的问题和陷阱包括:虚假宣传、借免费试用为幌子招揽顾客、强行推销美容产品、合同违约、卫生消毒条件差,使用产品不规范,个别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低等。
唐山市消协副秘书长冯艳军表示,不法美容机构往往向消费者口头承诺某项服务或达到某种效果,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以消费者的个体差异等为理由诱使消费者继续接受服务,使消费者身陷美容陷阱无法自拔。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因缺乏索赔证据而陷入被动,加上身体受到的损害,消费者往往陷入痛苦的境地。
正因为此,美容化妆品投诉面临着鉴定、取证难、损失难评估、商家承诺不履行涉嫌欺诈等诸多现实困境。
提醒您美容前先考察
唐山市消协特别提醒,在接受美容服务之前,首先需进行初步考察,包括美容机构的证照、卫生条件、美容师的职业资格等。在确认预付消费时,首先要与美容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标准、退卡要求等事项。此外,在购买化妆品时,除了对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外,还应仔细查看产品的批准文号,对进口产品要查看是否有中文标识。遇到“免费美容”,消费者一定要保持警惕。
维权援助热线
记者从唐山市消协了解到,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消费更加理性。但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隐性“花招”也在逐渐“升级”,消费侵害事件还时有发生。本报关注3·15专题将为消费者利益鼓与呼,为消费者受到的权益损害给予援助,援助热线0315-2154911。
揭露黑幕热线
如果您是良知觉醒的黑幕参与者,如果您是内幕的知情者,如果您有过误入消费陷阱的惨痛经历,为了正义和良知,想一吐为快或欲支招提醒,请您与我们联系。欢迎您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315-2340000或发送邮件至daiqing421@163.com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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