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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记者朱斌
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2007年河北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对公交企业、出租车等涉及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行业实行财政补贴。不过,该《办法》暂不针对11月1日的成品油价格上调。
出租车公交将享补贴
《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将对以下五类行业进行补贴:
对城市出租车司机的补贴,补贴范围为在城市(含县城)从事运营业务并拥有运管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证的出租车;补贴不分车型和车辆大小,实行单车定额补贴。
对城市公交企业的补贴,补贴范围为在城市(含县城)规划区内从事公共交通客运的公交车辆;补贴不分车型和车辆大小,实行单车(标准台)定额补贴。
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的补贴,补贴范围为经营县(市)辖区内或毗邻县(市)之间客运线路,且线路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车。补贴时不分车型和车辆大小,实行单车定额补贴。
另外,对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对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也将有相应补贴。
补贴以1月14日为界
《办法》确定了补贴额,由于今年1月14日燃油价格调整,今年1月前半个月的补贴额与后11个半月有所不同:
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贴标准为700元/吨;
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汽柴油混合使用的,考虑2007年1月14日汽油降价220元/吨,补贴标准前0.5个月为733元/吨,后11.5个月为660元/吨;
城市出租车使用汽油的,考虑汽油降价因素,补贴前0.5个月为800元/吨,后11.5个月为580元/吨。
对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由省全额负担核定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补贴资金;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远洋渔业企业,省按负担50%核定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补贴资金;对城市出租车,省按负担55%核定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补贴资金。
暂不针对油价上涨
《办法》指出,以上各相关行业的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补贴额确定后,属于应补给省属企业的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拨付给省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省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计算出补贴资金额后,拨付给企业;属于应补给设区市、扩权县(市)的,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省财政厅要求,对各相关行业的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实行专项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国家发改委从11月1日起提高了成品油价格,财政厅相关人士表示,《办法》是在11月1日前出台的,所以暂不针对11月1日的成品油提价。
省财政厅已接到财政部针对11月1日燃油提价补贴的相关通知,但补贴办法会不会调整尚不得知。
记者 陈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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