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尉迟国利
通讯员吴森、郭志勇)“真没想到,这年头儿还有主动替咱老百姓打官司的人。”承德县一村民杨某在一起土地补偿案件得到解决后,感慨地说。这是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推出“信访代理制”后所办理上访案件中的普通一件。
承德县杨某因对本村土地补偿费有异议,多次到县有关部门反映,但因其没有多少文化,意图总是表达不清,还找错地方,致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该村信访代理员得知这一情况后,征求了他本人意见,代表他到检察机关如实反映了情况,很快就使问题得到了解决。
据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针对近年来上访案件居高不下的实际,为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解决在基层,在今年年初推出了“信访代理制”的新举措,即按照“群众张嘴,信访代理员跑腿”的原则,在乡镇驻地和村情比较复杂的行政村设立信访代理员。
信访代理员的产生采取公推民选的方法,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并具有较高素质和威信,热心为群众办事。信访代理员一旦发现群众有上访苗头时,便主动参与其中,在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帮助群众找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据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信访代理制”的实施,一方面避免了上访群众因找不准相关部门而像无头苍蝇一样多次找、重复找,节约了群众的上访成本;另一方面控制了越级上访的发生,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该院在全县范围内共确立了48名信访代理员,有效地处理上访案件16件,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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