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依据省政府规章设立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核论证,经省政府批准,现将取消的23项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告。凡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停止审批,并认真做好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落实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已公布取消事项有关部门继续审批和变相审批以及乱收费等行为,要积极监督和举报。来信来函请寄河北省监察厅。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
邮编:05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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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7906281(非工作时间)2007年7月27日
河北省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
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机构资质管理
二、省人事厅(1项)
退役优秀运动员录用干部异地安置批准
三、省建设厅(1项)
城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核准
四、省水利厅(3项)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核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核
3、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批
五、省商务厅(3项)
1、省本级畜禽定点屠宰许可(由设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实施)
2、部分工业品、农产品进口计划审批
3、通过国际招标采购的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文件的审核
六、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
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的注册登记
七、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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