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唐山市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寻衅滋事犯罪的杨明山等100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逮捕;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0案12犯分别进行了公开宣判,王付路等人一审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被告人王付路,男,29岁,住唐山市古冶卑家店乡徐家楼村,1996年5月曾犯爆炸罪,被古冶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3年11月28日刑满释放。被告人杨春利,男,28岁,卢龙县刘田各庄镇马时各庄村人,2000年4月曾犯故意伤害罪被卢龙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3年12月26日刑满释放。
王付路、杨春利与赵东旭(在逃)预谋抢劫后,于2006年6月5日22时许,携带弩、尖刀等作案工具驾驶租来的千里马轿车,到唐山市古冶区卑家店乡徐家楼村王子新承包的鱼坑,在活动板房外,用弩、尖刀朝王子新下颌、胸等部位射击和猛刺。后王付路和杨春利进入活动板房,持刀向王子新之妻张立娜胸部猛刺,致王子新、张立娜夫妇心脏、肝脏破裂创伤性失血休克死亡。后三人抢走人民币13000余元及手机两部、白金戒指一枚,价值3000余元。之后,三人将两被害人尸体运至卢龙县境内掩埋。被告人王付路、杨春利伙同他人以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致二人死亡,入户抢劫数额巨大,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二被告人又系累犯,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王付路、杨春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次公开捕判大会,极大地振奋了全市政法战线的士气,教育鼓舞了群众,震慑了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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